问: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答:凡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问: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是否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

答:凡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问:国家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印制和颁发是如何规定的 ?

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编号。经各地区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审核批准加盖钢印后,由各地组织考试的部门或考试工作机构发至本人。

问: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是否与工资待遇挂钩 ?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问:按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资格证书由哪里颁发 ?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按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问:国家对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收取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

答:1994 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资格评定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收费。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并在申请评定的同时交费。

问:评定科技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什么为标准 ?

答:1994 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人事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是评定科技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

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

答:1994 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基本程序是:(1)资格评定办理机构在评审会议前十五天将有关材料分别送达评审委员。
(2)评议组根据各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申请人审评材料进行初审,……并写出初审意见。不设评议组的,由评委会委员分工负责上述工作,对每个申请人的考核、答辩每次必须有三名以上委员出席进行。
(3)每次参加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少于九人,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先由评议组或初审委员介绍初审意见,然后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有效。
(4)会议结束时,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问: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问:对申请人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什么规定 ?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的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单位办理集体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申请人在办理申请的同时,提交经本单位确认无误的本人学历、专业经历证明,外语考试成绩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包括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和设计、技术报告等科学技术成果。

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接收和审核工作由哪里负责?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接收和审核工作由相应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负责。

问: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申请,如何办理 ?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可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办。

问: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如何处理 ?

答:1994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评定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问: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参加哪里组织的考试 ?

答: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报考人员,一律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考试。

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是否收取费用 ?

答:考试工作可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和考务管理费。

问:国家对专业技术资格的注册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
答: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其《证书》自行失效。
——《人事部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职发[1990]2号(199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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