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市 人 事 局 文 件


吉市人字 [2007] 22 号

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人事处: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吉人字 [2007]2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意义,把它作为不断提升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水平、推动全市人事人才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时间,抽调人力,抓紧抓好。

    二、保证务求实效。 要以开展这次调研工作为契机,按省厅《通知》要求,对现行的省、市人事人才政策法规认真地进行一次清理,提出废止、修改、制定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使这次调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按时完成任务。 收文部门、单位为参与调研部门、单位。各参调部门、单位要于 4 月 10 日前 完成这次调研任务,并做好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上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如下材料:一是调研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2 — 4 );二是调研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这次调研工作的主要做法,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情况分析评价,建议应废止、修改、制定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具体意见等)。市人事局将根据上报的有关情况,做好市本级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废止、修改和完善工作;综合汇总对省级以上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提出的相应意见、建议,并上报省人事厅。

    联系人: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 李春风 徐 野

    联系电话: 2048977 2048797

    电子邮箱: jcrsxx@sina.com

 
    附: 1、吉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吉人字 [2007]29 号)  
         2 、《建议应废止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登记表》、《建议应修改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登记表》、《建议应制定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登记表》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 人事 人才 法规 调研 通知
抄报 : 吉林省人事厅 市人事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吉林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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