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和《吉林省 2006 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 2006 年全市各级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提升公务员能力建设为核心,构建教育培训体系
培训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 2006 年我市公务员培训要继续围绕提高公务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和社会化公共行政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各单位要在 2005 年的基础上对所属单位公务员逐步建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教育培训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按照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职级公务员特点,明确目标,制定五年培训规划,设计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途径和培训要求,初步构建起以人事部门为主,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培训管理体系;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适应各层级公务员培训需要的科学培训体系;以行政学院为主阵地,各种社会培训资源为补充的培训网络体系;以现代培训理念和技术为支撑,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方法体系;以激励约束机制为手段的训用结合的考评体系。
二是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处以下公务员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 12 天,大规模开展公务员能力建设工程,以 MPA 教育为基础,实施公共管理能力培训计划。以更新知识和掌握为民服务基本技能为核心,大力开展专题培训,依托行政学院和其它培训机构,实现五年内把市直机关、县(市)区公务员轮训一遍的教育培训目标。
三是构建起多层次教育培训网络,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讲座、案例分析、专题研究等学习渠道,根据公务员自身需要,采取自选培训新模式。
二、以工作岗位需要为基础,科学安排培训内容
2006 年各单位组织公务员培训,要继续围绕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展开,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培训内容。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 按照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要继续把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作为今年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广大公务员准确理解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要继续抓好公务员法的全员轮训工作,要将公务员法培训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贯穿于学习培训的全过程。
二是继续抓好为胜任本职岗位打基础的四项基础培训。对 2005 年和 2006 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经考试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初任培训;对 2005 — 2006 年市直机关新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集中进行任职培训,培训内容要突出“高、新、活 ” 的要求 , 坚持高起点 , 突出前瞻性 , 增强实效性。提高他们驾驭全局、应对风险、处置突发事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单位要结合本专业、行业特点,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开展好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这两项培训。
三是继续抓好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和电子政务培训。 按照《吉林市 2006 — 2010 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吉林市计算机中级培训大纲》(吉人字 [2003]5 号文件)的要求, 2006 年继续完成市直机关 50 岁以下公务员计算机中级培训工作,没有按要求参加学习的公务员, 2006 年要全部参加学习,过期不予补课。同时,为适应信息时代和办公自动化的发展要求,年度内市直机关各部门将举办两期电子政务培训班,由各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
四是做好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公务员的离岗培训工作。 对 2004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等次以下(含基本称职)的公务员进行跟踪考核的同时,还要对 2005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公务员进行离岗培训,由市人事局集中统一组织。
五是启动全市公务员外语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需要,提高全市公务员工作效率和涉外能力,为加快推进振兴吉林市老工业基地开展二次创业提供更好服务,全市要从 2006 年开始正式启动外语培训,市直机关英语培训分三步三年内完成, 2006 年要完成 35 岁以下人员培训,各县(市)区都要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自己的计划和培训。
六是大规模组织人事干部培训。 按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关于大规模开展人事干部培训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市直机关人事工作者普遍进行一次轮训,重点培训人事人才理论、人事政策法规、人才资源开发方法和技术、人事争议仲裁等内容。
七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域外等多层次培训。 年内组织 50 人赴域外以提升公务员公共效率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
三、以创新方式方法为手段,努力拓宽培训渠道
不断创新公务员培训方式方法是保持培训质量的必然要求。全市各单位都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现公务员培训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
在培训方式上,要根据不同对象,尝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短期强化普及型培训与个性化、差别化提高型培训相结合,坚持封闭式培训与开放式培训相结合,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积极倡导情景模拟教育、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教育方式。
在培训方法上,突出重点,按照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分层分级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在抓好面上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后备干部和集中培训优秀年轻公务员骨干人才。 2006 年要继续做好选派优秀公务员到域外、境外实地考察、挂职锻炼、参加培训工作。境外培训可根据情况安排 1-2 期;域外培训可安排 4-5 期。
大力探索指令性培训、选择性培训、奖励性培训、个人自主培训和脱产深造等培训途径,积极开辟统一组织、双向选择、在岗自学等培训渠道。依托行政学院和驻吉院校,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建立起全市公务员培训动态师资库,通过建立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培训师资队伍,实现资源共享。
四、以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建立完善培训制度
培训工作能否落到实处,激励约束机制是保证,制度建设是关键。为解决公务员参训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进一步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继续实施四项制度。 一是培训登记制度。公务员的培训继续实行“培训证书登记制度”,对每个公务员参加的培训都要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试成绩,登记在培训证书上,以备查验。加紧对新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部门的公务员培训证书登记的补办工作,上半年要全部结束;二是培训档案制度。凡参加培训的单位和公务员个人,都要建立起培训档案,并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终单位和个人考核的依据;三是基本称职以下人员培训制度。对年终考核中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含基本称职)的公务员进行培训;四是培训结果通报制度。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是建立完善直接责任人制度。 各县(市)区人事局长、市直机关各部门人事(干部)处长作为本单位公务员培训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着本单位公务员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将公务员培训工作与本单位人事局长、人事处长的工作考核及评先选优直接挂钩,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公务员培训是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最有效的长期投资,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各单位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时间、人员、经费上创造条件,真正把公务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