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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吉市人字〔 2008 〕 49 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吉中省直单位人事(组织)处: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应人才流动规律,进一步开发人才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总量翻番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要求,拟开展域外吉林市籍人才开发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需要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域外吉林市籍人才的信息采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眷恋家乡,关心家乡,希望为家乡发展献计出力,是一支数量大、分布广、门类齐、有待开发、潜力巨大的人才资源。采集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是今后开展域外吉林市籍人才开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摸清人才底数、制订开发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信息采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域外吉林市籍人才的区域分布、专业门类、层次结构,结合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人才需求,挖掘我市急需的人才资源,构建域内与域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缓解我市人才紧缺状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范围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是指原籍在吉林市或曾在吉林市学习工作生活过,目前在吉林地区以外工作生活的副县团级以上党政军领导、副高级职称及硕士学历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其他各类人才,特别是曾在吉林市工作过的党政领导、国内外技术权威、著名专家学者及其他有社会影响的杰出人士。
    三、任务
    各受文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挖掘和推荐符合范围的域外吉林市籍人才,指定专人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的采集上报和联系工作。各县(市)区人事局和市直各部门人事处要负责统计汇总本地、本系统采集上报的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以人才所在地域、门类(党政军、科技、企管、其他)、层次进行梳理,按门类列表上报;其他各单位按信息报送要求直报市人事局。
    四、时限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采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7 月 28 日- 8 月 8 日 ):信息采集。各受文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的采集,填写《域外吉林市籍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掌握人才更多情况的一并填写《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个人信息填报表》),并将其汇总报送到市人事局。
    第二阶段( 8 月 9 日- 8 月 15 日 ):信息梳理。市人事局对上报的信息按地域、门类、专业、层次进行分类,并进一步梳理筛选。
    第三阶段( 8 月 18 日- 8 月 22 日 ):汇总上报。将梳理筛选后的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进行全市汇总,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要求
    1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及时、准确、翔实和有关联络工作的畅通,为我市人才开发工作贡献力量。
    2 、 各受文单位要 确定各自的信息采集联络员,负责传达贯彻工作要求和发放、回收、报送采集表。信息联络员要注意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除按规定上报外,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或扩散。
    3 、向市人事局报送采集表要求纸质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加盖填报部门、单位公章,签署填报人姓名。
    六、其他
    1 、 为方便工作联系沟通,在吉林市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jlsp.gov.cn )开设域外吉林市籍人才开发主题窗口,建立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部署相关工作,发布有关工作通知、信息及联络方式。
    2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采集的全市组织、调度及相关解释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规划处具体负责,联系电话: 2048877 。

    附件: 1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信息采集表 2 、域外吉林市籍人才个人信息填报表

            二ΟΟ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