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蛟河市编办 投稿:郝云东
在全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暨推进“阳光人事”工作会议后,蛟河市编办立即召开全体职工干部大会,深入学习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和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浦生林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统一干部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全年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蛟河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对全市机构编制的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会议和议事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和规范。坚持“三个一”制度,即:实行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的管理方式。提高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程度。
二是坚持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制度。协调银行、财政、社保、人事等部门共同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办理开户、保险、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凡是机构编制事项变动的,都必须及时到市编办办理变更手续。坚决杜绝私借乱调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是坚持编委会例会制度。确定每年召开 2 次编委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凡是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一律由编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宜报市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决定。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加快人事编制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步伐。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卡》管理,随时与部门进行核对,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保持一致,提高实名制工作的准确性。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档案,随时进行建档整理,为机构编制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创造条件。
五是开展机构编制纪律专项检查。每年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