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昌邑区登记局 投稿: 李继伟
昌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人登记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所属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人登记工作,率先在 9 个县(市)区完成了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人登记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到位。 12 月 6 日 ,由主管副区长王伟主持召开了区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区民政局局长、乡镇行政一把手和乡镇民政助理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人登记工作。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印发了《昌邑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依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全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机构性质等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举办单位、宗旨和职责范围。三是实地查验到位。深入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查验。四是审批登记到位。按照程序逐一进行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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