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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事局网站 www.jlsp.gov.cn   2007年8月15日   来源:吉林市人事局

永吉县人事局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和谋划下半年工作

 

来源: 永吉县人事局 投稿:卞宝林 刘铁军 刘永冰 杨文杰 李树春 张亚昕

    7 月 20 日 ,永吉县人事局召开局务会,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谋划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局务会上,各科室总结了上半年工作,畅谈了工作体会,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谋划。局领导分别对各科室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各科室发挥优势,改进不足,在“弘扬一种敬业精神、树立一种工作作风、坚持一个行为准则、营造一种和谐氛围”新的工作理念指导下,积极努力做好全年人事编制工作。

 
永吉县重新制定公务员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按照中组部、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考核试行规定》及省、市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结合永吉县实际,于 2007 年 5 月重新制定并下发了《永吉县公务员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暂行办法》),与原考核办法相比,本次制定的考核办法主要体现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 “ 新 ” 。即《考核暂行办法》内容变动大,并体现了创新。如,规定对公务员考核以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为准,避免部门重复考核。二是 “ 全 ” 。即列入考核项目全。《考核暂行办法》在考核内容上覆盖公务员全部工作,同时,将工作制度对干部要求的内容也列入考核办法中,真正实现了考核管总的作用,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如,将日常工作制度、病事假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等内容均列入考核范围。三是 “ 强 ” 。即考核操作性强。《考核暂行办法》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能,篇幅并不长,但内容很明了,有效地解决了考核办法制定容易但操作难的通病。四是 “ 久 ” 。即考核办法用的时间久。《考核暂行办法》的制定是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考核试行规定》的内容制定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强,今后若干年均可使用。

 

永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做好社会福利中心登记前准备工作

 
    按照省编办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社会福利中心依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全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保障福利中心独立开展业务, 7 月下旬,永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会同县民政局对全县 9 个乡镇社会福利中心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了有关情况,为年度内对全县社会福利中心依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