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从 5 月 1 日起 施行,为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昌邑区编办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原文。及时下载《条例》全文,发放给编办全体工作人员,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时间,组织集体学习,逐条逐句理解《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哪些工作属于本级编办职责范围、哪些工作需要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请示、哪些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掌握,把学习《条例》作为整顿编办工作人员学风的重要内容,明确期限,量化考核。
二是对照《条例》检查不足。结合本区实际,对照《条例》,检查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做好整改。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向前来办事人员宣传讲解《条例》,使他们了解《条例》内容。
此外,昌邑区编办还认真学习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条例》(中央编办发〔 2007 〕 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 2007 〕 2 号)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和宣传,增强了编办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的权威,为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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