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昌邑区人事局
投稿:郑佰林 王伟涛
为加强对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吉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岗位和绩效奖金办法》规定,昌邑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通知》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针对存在的七类情况,填写《昌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扣减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审批表》,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在每月 10 日前按管理权限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同时,《通知》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办法》建立考勤登记制度,保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与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的发放工作相结合,切实起到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的激励作用。《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特别是长期不上班仍在财政领取工资人员,知情不报,将追究单位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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