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编办 [2006]162 号文件“关于批转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关于认真贯彻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意见 > 的通知”,提高登记率和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 8 月 22 日 ,桦甸市编办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登记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桦甸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五年来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未登记事业单位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限期登记的要求和具体的监管措施。
会议的召开,对提高全市登记率、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