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事争议仲裁处
投稿:于虔 宋文国
10 月 23 日 ,市人事局召开了县(市)、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人事局分管局长、仲裁科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会议精神,部分县(市)、区人事局交流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相关问题及建议。最后,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市人事局副局长、调研员王怀新同志对做好下一步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转变观念,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要强化机构建设,积极发挥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能作用;三要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的召开,对于贯彻中组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落实省人事厅提出的“四有”要求,解决好人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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