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登记局
投稿:刘俊海
根据省编办《关于认真贯彻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的意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从 10 月 17 日 开始,利用近 40 天时间,对市卫生局、文化局、水利局、旅游局、市政公用局、建委、广播电视局、体育局、信息产业局、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所属 120 余家事业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合格率约占 80%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已有 11 家完成了整改任务。
为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总结去年检查经验,按照吉市编办[ 2005 ] 45 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例行检查的具体安排》,重申了 13 项检查内容,明确了具体的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在此基础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填写《事业单位例行检查记录单》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